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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癲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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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性痙攣


長庚兒童醫院神經科主治醫師 洪伯誠

「熱性痙攣」顧名思義乃發燒時會合併痙攣,簡單的說即「孩子在發燒同時有不自主的身體抽動現象」。這種抽動是一種癲癇發作(但是不是癲癇),合併有意識不清,且有暫時性肢體僵直用力或陣攣性抽動,由於是突然發作,而且孩子無法控制自己的身體,再加上激烈抽動過後,孩子會昏迷一陣子,所以狀態上頗為可怕,常令家屬們不知所措。

一般而言,兒童在6歲之前發生痙攣的機會為3~4﹪,曾發生熱性痙攣者有1/3會發生第二次;而發生第二次者更有一半會發生第三次。

* 熱性痙攣一般分為單純型及複雜型兩種。單純型的表現有:

  1. 發生年齡常介於6個月及6歲之間。
  2. 一次痙攣在15分鐘以下者。
  3. 痙攣時肛溫為39℃以上者。
  4. 痙攣常發生在開始發燒後 24小時內者。
  5. 全身性的痙攣表現。
  6. 同一次的發燒常導致一次的痙攣現象。而複雜型與單純型的差異主要在臨床上的表現,例如:
    (1)發生年齡小於6個月或大於6歲。
    (2)一次痙攣在15分鐘以上者。
    (3)痙攣時肛溫在39℃以下者。
    (4)痙攣常發生在開始發燒後24小時以上者。
    (5)為局部性痙攣表現。
    (6)同一次的發燒導致兩次或兩次以上的痙攣。

複雜型熱性痙攣在臨床上並非就等於未來的癲癇,但臨床醫師有必要警覺,並做進一步的檢查,以了解是否有其他中樞神經的異常。

因為熱性痙攣是臨床診斷,所以很多疾病也會以發燒合併痙攣來表現。例如:癲癇兒童遇到發燒時會特別容意發生痙攣;腦部發炎的病童亦會表現出發燒合併痙攣;部份急性腸炎的患童亦會有相同的症狀表現。所以臨床醫師有責任追查以發燒痙攣來表現的孩子是否尚有其他重大的疾病,加以治療並預防其惡化。至於有複雜型熱性痙攣者,則須依不同的考量做不同方面的檢查。

因為單純型熱性痙攣屬於良性的,所以大部分並不需要接受抗癲癇藥物治療,只需特別注意孩子發燒時的體溫,並讓父母親了解發生痙攣時的應變方法必須冷靜,讓孩子側躺,確定呼吸道暢通,並陪伴孩子等待發作過後即可,但若時間特別長(例如:超過十分鐘),即需馬上送醫。少數的病例則需給予癲癇藥物,例如複雜型熱性痙攣合併孩童發育遲緩,及近親有癲癇者,另外,在照顧者無法面對孩子再一次的發生痙攣,亦可考慮給予抗癲癇藥物。

雖然單純型熱性痙攣的病例很多,但通常是良性的,而且到一定年齡就會自然痊癒,因此家屬應多了解相關知識,並與小兒神經科醫師詳談,而不必過度憂慮;至於非單純型熱性痙攣的病例,只要和醫師密切合作,醫師自會安排一些必要的檢查。(原文刊登於長庚兒童醫院院訊(1999/2/1), 27期第5、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