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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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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是怎麼一回事?


(本文曾刊登於癲癇資訊第27卷第2期) 協會理事長 施茂雄醫師

癲癇是腦部細胞發生瞬間活動異常(過多電量)的一種臨床現象,它會重複發生,頻率不一,可以一、兩年發生一次,也可以一天發生幾十次。發作型態約有二十種左右(視過多電量的部位而定)。

發生癲癇的原因很多,包括腦部外傷、生產傷害、腦部發炎、腦部血管病變、腦瘤與基因問題等等。患有癲癇的人,其平均壽命是比一般人短,但是因癲癇而死亡的,是可以經由適當的服藥與治療來防止的。

全球約有五千萬人患有癲癇(台灣約有十五萬人),發生於各個人種與年齡階層,絕大多數的人都可以在規律服藥下,不再發作。所以與一般人一樣,可以上學、交友、旅行、工作、結婚、育子。

由於癲癇發作是突然發生,每個人發作也不一樣,影響癲癇朋友的日常生活甚鉅。更甚者,發作所引起周邊人短暫的驚嚇與不方便,進而造成社會大眾的穿鑿附會,與鬼神連想在一起,使癲癇朋友不被社會多數人接受,而有「癲癇烙痕」或「疾病胎記」的歧視與排斥患有癲癇的人。

有了癲癇後,在醫療上,醫師應該進一步的幫忙病人決定是否須長期吃藥治療,並安排相關的必要檢查,同時須協助病人規劃未來的人生(工作與生活)。

首先,病人是否需開始長期吃藥,這完全取決於癲癇發作機率、病人工作性質與生活環境。對於第一次的癲癇發作,通常醫師是不會叫病人即刻開始吃藥治療,除非癲癇發作是成年以後、有過腦部疾病、發作有局部前兆的症狀、與有家族個案等因素,都有比較高的復發機會,最好不要等到第二次發作才開始吃藥治療。

其次談到檢查,目的是要確認癲癇發作是否為「癲癇」引起的,並找出引起癲癇發作的原因,包括腦部疾病(如腦炎、腦膜炎、腦瘤、腦血管畸形、頭部外傷等)、代謝異常或遺傳問題等等,這些原因除了需使用抗癲癇藥防止再發作外,大部分都需進一步治療處理,以防疾病的惡化。

最後與大家談談癲癇朋友是否需長期一輩子的吃藥呢?可以與一般人一樣的生活與工作嗎?基本上,癲癇是需長期規律的藥物治療,若想停藥,必須完全沒發作達二到五年後,才可以考慮減藥,仍沒發作的,最後再停藥。癲癇朋友的日常生活上不必做太多的限制,照樣可以交友、上學、留學、旅遊、結婚生子,除非是特殊危險環境的活動,如高空彈跳、深海潛泳等,都不建議參加。而工作上也幾乎都可以參與,有些會影響公共安全的職業,如職業駕駛員(飛機、大拖車、大客車、貨車、計程車等)、警察、憲兵、警衛、安全維護等人員都不建議擔當。

歷史上有很多很有成就的癲癇朋友,其中不乏各界的名人,如科學家諾貝爾、畫家梵谷、音樂家貝多芬與海頓、小說家莫泊桑與杜斯妥也斯基,其他不少政治家、哲學家、軍事家與宗教家也都有癲癇。

所以,有了癲癇不可怕,照樣可以有成就與快樂人生,就怕你不接納癲癇而迷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