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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是“發自內心、誠懇的去作就稱為志願”。在社會環境中,一個人在某一組織裏,依其個人特性(時間的容許、特殊專長)願無條件提供服務給該組織,則稱之為義工。 身為義工朋友須兼具責任感與工作熱誠,方能完成該組織所交付的工作,並完成該組織的宗旨。因此,義工是在不計較酬勞下,為他人或某一群體付出或貢獻者,換言之,“義工”是一位或一群可以創造“異數”的人,他或他們在有限資源下,在不同工作上"付出勞力、心力、或財力"往往可以獲致超乎預期的成就。 所以,在您接受“義工”工作的那一刻起,您同時得承擔一份責任與義務--需準時地完成所指派的工作;當然,義工也應該享有一些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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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各項義工分類,我們不難瞭解“義工”是需要具有絕對熱心誠懇之服務精神與某種程度的專業性知識。因此,一旦被指派為義工,不論他所參與的是那一項義工,即具有絕對崇高的榮譽。 最後,在此向所有當義工的熱心人士致最崇高的敬意,並再次向他們致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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